省际客运申请受理公示
各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恩施市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向市运管所提出省际包车客运、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申请事项,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各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7年12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恩施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提出客观真实的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恩施市航空花园55号
联系人:刘臣勇 陈贤
电话:0718-8241760
恩施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12月19日
公司名称 |
公司现经营资质 |
申请事项 |
拟投入车辆数 |
厂牌型号 |
车辆类型及 等级 |
备注 |
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 有限公司 |
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内非定线旅游,县际非定线旅游,市际非定线旅游 |
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 省际包车客运 |
10辆54座 4辆38座 |
金龙XMQ6125QYD5C金龙XMQ6901AYD5C |
大型高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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