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26 16:35:00|  来源:bet365日博地址


  按照全市“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部署,市公安局通过第一轮自查方式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共69条,经梳理汇总,分为服务群众、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三类问题,现就各类问题的整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恩施市公安局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恩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范荣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志刚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局纪委设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纪委书记胡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部门民警组成工作专班,具体督导和协调全局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设立问题整改工作督察组和个案调查组,工作督察组负责对照问题清单,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办;个案调查组负责对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受理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落实责任追究。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服务群众方面

  1.服务意识不够强。个别民警(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够耐心细致。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窗口民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咨询,要求答复得准确、及时,落实好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二是制定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公安窗口服务形象良好,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办事制度、程序、时限、收费范围、标准公开,各类业务工作台账、档案管理规范、准确无误,不发生因服务态度差引起的举报投诉;三是定期对窗口民警进行作风教育,纠正思想偏差,增强为民意识。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人:宋庭军、龚杰;责任单位:“市民之家”出入境窗口、户政窗口、交警大队车驾管窗口、考试中心。

  2.服务措施不够便民。农村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后不能及时领取证件,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整改措施:每月安排专人按时到市局领证,及时通知群众领取。对于群众急需证件的,应积极联系市局业务部门提供便民服务,允许群众到市局自行领取。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人:宋庭军;责任单位:农村派出所。

  3.执行政策不够及时。根据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明确取消了县级公安机关的“公章刻制审批”,市局治安部门直到4月才取消审批。整改措施: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取消公章刻制审批,改为公章刻制备案制度,资料齐全直接受理并通过印章管理系统传发至印章承刻企业刻制。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责任人:宋庭军;责任单位:治安管理大队。

  (二)执法办案方面

  1.案件办理不够规范。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案件定性不准确、法律文书不规范等现象;执法不严格,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等情况;对采取匿名信件等形式举报的案件线索查证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法制培训,组织开展“轮值轮训”工作, 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各办案单位在办案过程中多与法制部门沟通,做到案件定性准确,法律条款适用准确;三是实行案件互评制度,在行政案件结案前10天通过民警互评发现办理案件中出现的问题,民警进行整改后交单位法制员再次审核;四是对每起案件线索及时核查,与检察院、法制大队搞好沟通协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人:何显高、向爱民、龚杰、肖建恩、陶碧儒、宋庭军;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及各办案单位。

  2.交通执法不够规范。车驾管考试中心民警对考生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服务不到位;协警单独从事对违停车辆进行照相等执法活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存在不按时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违停告知单、交通违法当场处罚决定书存在制作不规范、适用法律条文不准确、字迹潦草等现象;民警执法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没有实现全覆盖。

  整改措施:一是交警大队加强车驾管和考试中心民警的经常性教育,大队领导随时抽检,发现问题对责任民警予以问责处理;二是开展规范执法执勤专项整治活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人:龚杰;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3.执法回告不够及时。案件受理查处情况未及时回告当事人,造成当事人上访(个案)。

  整改措施:查明案件实情后,如实将案情汇报市局法制大队,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后经回访,当事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整改时限:已经整改完毕。

  责任人:何显高、宋庭军;

  责任单位:沐抚派出所及其他存在类似现象的办案单位。

  4.需要加大预防经济犯罪力度。重打击、轻挽损;在积极开展预防各类经济违法犯罪的宣传上做得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部署,建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开通了服务热线,旨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受理举报投诉服务;二是在恩施日报、联通公司发布预警信息二次,有力地提升了市场主体防范风险能力;三是切实开展“六帮六助”活动,深入到街道访贫问暖、深入企业进行法制培训、征求意见和建议,履行服务职能。

  整改时限:已经整改完毕。

  责任人:肖建恩;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三)队伍管理方面

  1.贯彻上级精神不够及时。上级要求学习传达的文件精神存在传达贯彻不及时的现象。

  整改措施:要求所有民警对上级文件精神在当日内通过会议或微信转发的方式传达贯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人:刘红;

  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2.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执法观念需要进一步加强,存在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个别民警处警调解纠纷不规范,随意性较强;加强协警的管理,特别是少数协警的着装和言谈举止体现素质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管理,教育民警讲纪律、守规矩,带头遵纪守法;二是坚决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三是加强协警的教育管理,强化协警的教育培训,杜绝协警执法行为,对违规行为,坚决按照协警考核办法严肃处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人:何显高、刘红;

  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以上措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对不遵守承诺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718-8283011转局纪委、督察大队。举报邮箱:essgajjw@163.com。

恩施市公安局
2017年6月

42c99f123b87c90222d69cb5eb35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