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28 15:46:00|  来源:bet365日博地址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情况反馈会议要求,恩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力推进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抓好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严传导压力、从严督查督办、从严监管执法、从严问责追究、从严整改结账“五个从严”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解决环境问题,确保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30个环境具体问题彻底整改,用环境质量的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决定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追究等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牵头单位为各整改问题包案单位,负责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统筹、协调、督办,并按照月报送信息制度汇总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按时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及时将整改进度报牵头单位,确保12月底前整改问题按时按要求销号。
  (三)加大打击力度。市环委会牵头,环保、公安、工商、安监、供电、水务、国土等部门及各乡(镇、办)密切配合,实行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采取取缔关停、限期整改、刑事追究等措施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擅自改变生产规模、生产设备以及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供电供水部门负责依法停水停电、土地部门负责依法对非法占地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公安局负责依照“两高”司法解释,查处一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四)强化督导考核及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时要增加考核权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定期对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中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工作拖沓、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的,不能按时按要求对中央环保交办的反馈具体问题进行销号的,指出问题、重点督办,并适时进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任务调度。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专人,定期调度本单位及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每月定期将负责牵头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总后报恩施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措施
  详见整改任务清单。

恩施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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